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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创客空间最高可获500万元资助

浏览数:4996  发表于:2015-07-17

      在广州开发区申请“创客空间”,将获得一系列政策扶持。7月10日召开的区2届〔2015〕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开发区创客空间认定和扶持办法》(下称《办法》),明确对在我区设立的创客空间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资助,并给予租金、信贷、生活补贴等一系列支持。
     《办法》规定了广州开发区创客空间应具备的条件、创客项目的定义、创客空间申报的基本程序,以及相关考核指标和考核管理措施。《办法》有效期为5年,总预算为1.51亿元,平均每年3020万元。
     会议认为,《办法》的出台,有利于广州开发区打造全链条大孵化载体,提高创业团队的素质和技能,减低创业成本和门槛,有利于推动大学生科技创业,为广州开发区引进科技创新创业项目和人才。
     记者了解到,我区创客空间已初具雏形,目前已有普光创客空间、凯得创客空间以及红房子创业吧、高德汇澳洲“外来店”等多个创客集聚场所,随着《办法》的出台,相信广州开发区的创客空间将迎来井喷期。


申请创客空间应具备8个条件

      《办法》所指的“创客空间”,是指在广州开发区范围内建设的新型创业孵化服务平台,包括为软硬件设计师、医疗器械研制者、创意产业艺术家等各类发明、革新和创造的群体提供开放式社区、实验空间和基础设备,以及为创业者提供投融资对接、讲座、工作坊等知识分享空间。
     其中,“创客项目”是指以用户创新为核心理念,掌握了自生产工具,把各种创意转变为现实的项目。创客项目已形成较为完善的创业商务计划,但尚未注册成立企业,以创业者个人或团队形式创业。
     《办法》明确了在我区申请创客空间,应具备8个条件:除发展方向明确和在本区注册登记外,还要求服务场地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拥有专门的服务团队;具备基本的创客服务;正在培育的创客项目不少于15个;创客项目入驻时间为1年以内;引入天使投资的创客项目比例三年内累计不低于创客项目总数的10%。
     其中,基本的创客服务,包括提供免费高带宽互联网接入和WIFI无线热点的网络空间,提供开源软件、装配工具、试验仪器等公共技术资源共享空间,拥有便于创客之间及创客和外界各方交流对接的开放式线上及线下社交空间,组织沙龙、培训和讲座等活动,为创客项目转化的企业提供零门槛注册服务。


给予从建设到生活补贴全方位资助

     《办法》明确支持在我区的各类机构建设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创客空间,对新建、改造提升创客空间,或引进国际创客实验室的,经管委会认定后,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同时,我区还设立7亿元的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母基金),对参与创客空间建设、创客项目发展的科技金融机构给予重点支持。
     对于主体不是广州开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创客空间,每年根据考核分数,分三档予以资助,其中,第一档,考核分数85分及以上,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资助;第二档,考核分数75分及以上,给予最高不超过15万元资助;第三档,考核分数60分及以上,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资助。
     除此之外,《办法》还明确对于考核合格的创客空间给予租金补贴,按每月不超过35元/平方米的补贴标准,补贴面积最高不超过1000平方米,租金补贴不超过三年,按实际发生的租金额进行补贴。
     我区加大创业信贷支持力度,《办法》明确对创客空间内注册的企业申请的银行贷款,按同期银行基准利率给予贴息,最高不超过18万元。
     而对于未注册成立公司的创客项目,《办法》明确了两种资助方式:一方面,入驻广州开发区创客空间后注册成立公司,在该项目运行一年后进行考核,给予该企业10万元奖励;
     另一方面,从该项目入驻创客空间之日起五年之内,被认定为广州开发区瞪羚企业的,给予该企业50万元奖励,同时给予该企业驻留时间不少于6个月的所有广州开发区的创客空间和孵化器共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另悉,考虑到我区离市中心和各大专院校有一定距离,交通不够便利,为解决创客的后顾之忧,《办法》还对入驻创客空间的创客团队,按实际入驻人数和租赁合同,给予80%的房租补贴,每个团队每个月不超过3000元。同时,还开通大学城与科学城之间的“创客公交专车”,方便高校师生来我区创新创业。
     对于创客空间退出机制,《办法》明确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创客空间,将从名单中剔除。


文章转载自开发区、萝岗区宣传部主办的《创业导报》http://cydb.getdd.gov.cn/view.asp?id=27676